最新公告:

中华视窗是诚信为本,市场在变,我们的诚信永远不变...

中华视窗

咨询热线

400-123-4657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资讯

吕梁市柳林县十八米街饭店油烟排放扰民,依法整治刻不容缓

添加时间:2024-06-20

受理编号

指派议题的基本信息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

这是真的吗?

处理及整改

问责制

评论

X1210004

吕梁市柳林县芝见街道东西巷,居民区内餐馆的污染烟囱扰民,举报人希望依法取缔街道上违建的烟囱。

吕梁市柳林县

气氛

柳林县十八米街是柳林县一条商业街,所有餐饮店采暖均采用集中供热,营业使用天然气或电力,没有用煤现象。群众反映的烟囱其实是餐饮店的油烟排出口。柳林县十八米街东西巷内大小餐饮企业共计30余家,均已取得卫生许可证。2017年,柳林县印发了《餐饮油烟污染、露天烧烤、燃煤锅炉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整治实施方案》(柳城综发[2017]21号)。全县223家餐饮企业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并根据居民楼层实际情况,将净化后的油烟通过油烟管道集中高空排放。 由于十里街东西巷的楼层都是上世纪90年代修建的,多为砖混结构,餐饮业全部分布在一层、二层及地下室,室内没有建烟道,因此从事餐饮业的业主大多在楼层立面上私自建排烟管。

真的

柳林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拟按照《山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影响市容的外烟道、烟囱采取整治措施进行美化。目前正在委托设计单位设计美化整治方案。美化整治方案设计完成后,将立即组织酒店业主进行整改,预计2018年12月19日前整改完成。

柳林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加强了对芝味街道餐饮业的监督管理,要求各餐饮经营户定期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清洗、检修,保证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行,确保餐饮业油烟不污染周边环境。

没有任何

X1210013

吕梁市离石区步行街所有商户门口放置大喇叭,大音量播放广告、音乐,周边居民苦不堪言,屡屡抱怨管理不善,建议全面取缔商户播放大喇叭的陋习,为周边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吕梁市离石区

噪音

步行街位于离石市中心,是离石区的商业区,部分商户为吸引顾客,使用大型喇叭、高音喇叭进行促销广告,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和休息。

真的

经调查,步行街使用喇叭、高音喇叭影响周边居民生活。2018年11月21日至22日,离石区公安分局滨河派出所、莲花池派出所12名民警再次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发放《禁止使用高音喇叭进行商业宣传的告知书》40余份,查扣步行街正在使用的喇叭10只,对13名使用喇叭的商户进行口头警告,对1名拒不配合警方执法的人员进行传唤。

没有任何

二十九

柳林环保局_柳林环保局局长现任_柳林环保

D1210034

山西省吕梁市兴县何家会乡英雄坪村,有一座生活垃圾填埋场,距离居民区400多米,距离水源100多米,臭气熏天,影响村民饮用水。挖掘机、推土机破坏了村民的树木和农田。(对处理结果不满,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

吕梁市兴县

其他污染

1、关于“距离居民区不足100米,气味呛人,影响村民饮水”问题。经调查,兴县西南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于2018年11月初停建,因未建填埋场,实际未造成地表水和大气污染。

2、关于耕地、树木损坏情况。兴县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8月22日对兴县西南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出具了《兴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兴国土函[2016]49号)。项目占用土地主要为未利用地、荒地,现场检查未发现树木损坏情况。

真的

2018年8月23日,吕梁市环保局依法受理了赵黎明、何海清等23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要求依法撤销《兴县西南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2018年11月19日,吕梁市环保局出具了《行政复议决定书》(吕环行决定[2018]1号、2号),撤销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并要求兴县环保局在该项目新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前,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 2018年11月22日,兴县环保局向兴县环卫局下达了《关于撤销县西南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兴环发[2018]30号);11月22日,又向兴县环卫局下达了《关于责令暂停县西南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建设的通知》(兴环函[2018]82号),要求立即停止县西南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建设。

没有任何

三十

D1210033

山西省吕梁市兴县何家会乡英雄坪村村民反映,兴县西南部有一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地表水、渗漏、污染空气。举报人称,该生活垃圾填埋场仍在建设中,并未停止,公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吕梁市兴县

其他污染

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兴县西南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该填埋场项目于2018年6月开工建设,目前处于场地平整阶段。

据了解,该项目于2018年11月初停止施工,由于未建设垃圾填埋场,因此并未实际造成地表水和空气污染问题。

真的

2018年8月23日,吕梁市环保局依法受理了赵黎明、何海清等23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要求依法撤销《兴县西南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2018年11月19日,吕梁市环保局出具了《行政复议决定书》(吕环行决定[2018]1号、2号),撤销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并要求兴县环保局在该项目新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前,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 2018年11月22日,兴县环保局向兴县环卫局下达了《关于撤销县西南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兴环发[2018]30号);11月22日,又向兴县环卫局下达了《关于责令暂停县西南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建设的通知》(兴环函[2018]82号),要求立即停止县西南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建设。

没有任何

31

D1210055

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杏花镇吴家园村,吴振利及其家人非法占用30余亩基本农田建造化工厂,现在院内有两根大烟囱,每晚都冒出黑烟,污染环境;

违法占用基本农田400余亩,建造小别墅近300栋;

违法占用耕地30余亩,兴建酿酒作坊;

上埠村东北角,泰宁高速以北200米处建设有一座搅拌站,未经任何手续,环境存在扬尘污染。

吕梁市 汾阳市

柳林环保_柳林环保局_柳林环保局局长现任

大气、生态、土壤

1、“违法占用30余亩基本农田建化工厂,现在院子里有两个大烟囱,黑烟夜夜污染环境”调查。群众举报的“化工厂”位于吴家园新村东约100米处,是汾阳市杏花村镇吴家园村原福利化工厂。 该化工厂2001年被全面取缔。2007年7月3日,因汾阳市吴家园村福利化工厂2001年未经合法批准,擅自将厂区南侧承包地圈占为厂区,占用耕地9.42亩,汾阳市国土资源局对汾阳市吴家园村福利化工厂王英宇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汾国土资源罚字[2007]116号),依法予以处罚。

2、对“违法占用400余亩基本农田建近300栋小别墅”事件的调查。

群众举报的“近300栋小别墅”是汾阳市杏花村镇吴家园村委会2016年兴建的吴家园新村,共计116栋两层小别墅。2014年被汾阳市国土资源局认定其存在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情况。2014年9月25日,国土资源局向杏花村镇吴家园村委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汾国土资源罚字[2014]252号),依法予以处罚。

3.对“违法占用30余亩耕地建酿酒作坊”的调查。群众举报的“酿酒作坊”位于吴家园新村东侧,2018年之前该地块为汾阳市绿​​叶养殖专业合作社所有。因该合作社2003年擅自将养殖场向西扩建,占用3.3亩,汾阳市国土资源局于2007年7月3日向汾阳市绿叶养殖专业合作社吴振利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汾国土资源罚字[2007]117号),依法予以处罚。群众举报的“酿酒作坊”为山西兴化市兴源酒业有限公司,该项目主营配制酒生产、销售,2018年8月开工建设,同年9月竣工。 11月22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已建成配制酒流水线,但未建设酿酒生产设备,流水线还未投入生产,也未办理环保手续,属于未经审批建设的行为。

4、对“泰宁高速北200米处搅拌站产生扬尘污染”的调查。群众反映的“搅拌站”位于山西芦荟清旺酒业发展有限公司厂区范围内,所产混凝土仅供工程使用,不对外销售,工程完工后立即拆除。山西芦荟清旺酒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汾阳市山西兴化经济技术开发区,该项目于2018年5月开工建设,因地面附着物未能按时搬迁,9月起停工。 2018年4月20日,汾阳市环保局以汾环行审[2018]8号文件批复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11月22日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施工现场处于停工状态,材料全部覆盖,无扬尘污染。

真的

针对山西兴化兴源酒业有限公司未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且主体工程已完工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2018年11月23日,汾阳市环境保护局向山西兴化兴源酒业有限公司下达了《纠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汾环违法改字【2018】72号),责令该公司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投入生产,同时对该违法行为出具了《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汾环发告字【2018】085号),拟处罚款6万元。

没有任何

三十七

D1210031

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太和桥南口东大街上,“恒基大酒店”和“耀盛酒楼”将污水直排道路,影响市容环境;太和桥一养殖场恶臭难闻。

吕梁市 汾阳市

大气、生态、土壤

1、对“太和桥南口东大街恒基酒店、耀盛酒楼污水直排道路”的调查。群众举报的“耀盛酒楼”实际为耀盛酒店,该酒店未设置泔水桶,产生的泔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下水道。群众举报的恒基酒店有一个滤水池,有三块滤网,隔天清理一次,过滤后流入下水管网。院内有液化气茶水锅炉,由于管理不善,饮水工作人员忘关茶水桶开关,导致水不断流出,溢流到道路里。

2、对“太和桥养殖场呛味”进行调查。群众举报的太和桥养殖场,实际是一户居民露天养鸡,户籍地址位于太和桥街南口(老市人大南侧),饲养鸡30只、兔子20只、鹅6只。现场检查时,闻到呛味。

真的

1、针对尧盛酒楼将泔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下水道的违法行为,汾阳市城管执法大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汾建执法处罚字[2018]127号),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责令其立即整改。目前已为其配备泔水桶,由环卫工人统一收集、定时处理。

2、针对太和桥散养情况,太和桥街道办事处、汾阳市环保局、畜牧局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对该户居民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两天处理,目前清理工作已经完成。

没有任何

40

D1210012

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夏家营镇王明寨村,村西有一家“绿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有暗管排放污水,影响环境。

吕梁市交城县

群众举报的“绿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全称是交城市绿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交城市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方运营单位,在交城市建有一座焦化脱硫废液处理项目。11月22日现场调查发现:1、该企业在生产,项目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调试生产;2、现场检查未发现废水违法排放情况,也没有发现废水违法排放管道;只有一条通往山西尚德水务有限公司的管道被关闭。

柳林环保局局长现任_柳林环保局_柳林环保

真的

针对该公司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生产的行为,11月23日,交城县环保局向该公司下达了《纠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交环改字[2018]300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停止排污,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恢复生产;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及听证预审告知书》(交环发告字[2018]174号),拟对该公司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生产的行为处以20万元罚款。

没有任何

43

D1210055

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阳城镇余城村,村干部将氧化铝废料运到村东口、东南角、西南角的坑内掩埋。村南有4家非法洗煤厂,生产过程中存在粉尘污染、噪音干扰,均对农民耕地造成损害。

吕梁市 汾阳市

大气、生态、土壤

1、汾阳市阳城镇余城村,村干部将氧化铝废渣运到村东口、东南角、西南角的坑内填埋。群众反映的“村东口、东南角、西南角的坑”是阳城镇余城村的3个老砖厂,这3个砖厂分别是余城村一号砖厂、二号砖厂、三号砖厂。这3个砖厂均于2008年10月被取缔。从2008年取缔砖厂到2013年,余城村村委会商量同意将固体废物倾倒到砖厂土坑内进行复垦。

2、4家非法洗煤厂生产过程中存在粉尘污染和噪声扰民问题。群众反映的“4家非法洗煤厂”分别是汾阳市百川洗煤有限公司、汾阳市彭城洗煤有限公司、汾阳市金帅马煤业有限公司、汾阳市余城村蜀河洗煤厂。汾阳市百川洗煤有限公司位于阳城镇余城村,2008年5月开工建设,2009年11月投产。建有原煤粉碎车间一座,配有布袋除尘,12平方米筛下空气式跳汰洗煤机一台,煤泥浮选、浓缩、压滤系统等。厂区东、西、南三面修建了防风抑尘网,配套喷水设施。 汾阳市彭城洗煤有限公司位于阳城镇余城村南,2007年8月开工建设,2008年7月投产,占地约50亩。原煤场三面修建防风抑尘网,配备洒水车对场内洒水;原煤粉碎车间配备布袋除尘器、密闭筛分、封闭运输通廊;精煤场地硬化。汾阳市金帅马煤业有限公司(原汾阳市福鑫洗煤有限公司)位于阳城镇余城村南。 2015年4月开工建设,2016年5月投产,主要设施有筛分、破碎配布袋除尘器、主选系统、煤泥浮选回收系统、煤泥水处理等,精煤场地已硬化,并配有洒水降尘装置,厂区周围建有防风抑尘网。汾阳市余城村蜀河洗煤厂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项目,因资金不足,一直未建,也未投产。

根据汾阳市煤炭选(储)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煤炭选(储)厂企业停电整改的通知》(汾专办[2018]9号)文件,汾阳市百川洗煤有限公司、汾阳市彭城洗煤有限公司、汾阳市金帅马煤业有限公司自2018年7月起均停产修建煤棚。2018年11月22日上午,汾阳市环保局、阳城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三家企业正在进行煤棚搭建及场地硬化,并配备洒水车洒水抑尘;厂区内所有煤堆均采取了临时覆盖措施,未发现扬尘污染和噪声扰民现象。

3、四家非法洗煤厂破坏农民耕地。2005年4月28日,经余城村两委同意,将该村集体土地30亩租赁给汾阳市百川洗煤有限公司占用。2005年5月31日,汾阳市国土资源局对百川洗煤有限公司未经合法批准,非法占用余城村集体农田29.7亩,新建洗煤厂的行为予以处罚。该厂后于2007年进行扩建,扩建面积达20亩。2008年6月1日,经余城村两委同意,与汾阳市百川洗煤有限公司签订了56亩土地租赁合同,将2005年的30亩土地租​​赁合同变更为56亩土地租赁合同。 汾阳市国土资源局责令其恢复土地原状,归还集体。企业负责人同意了。目前企业已清理扩大土地上的建筑物等设施,准备与余城村委会协商归还土地相关事宜。该地块目前土地类型为建设用地。

2006年4月28日,汾阳市鹏程洗煤有限公司经余城村村委会两委同意,未经上级批准,占用余城村集体耕地27亩,新建洗煤厂。2006年5月15日,汾阳市国土资源局对其违法占用土地行为依法予以处罚。2007年10月20日,汾阳市鹏程洗煤有限公司占用余城村集体一般耕地40.5亩,扩建洗煤厂。2008年4月24日,汾阳市国土资源局对其违法占用土地行为予以处罚。 2009年1月1日,经余城村村两委研究同意,将余城村东南集体土地80亩出租给汾阳市鹏程洗煤有限公司使用(其中27亩、40.5亩);2014年1月1日,经余城村村两委研究同意,将余城村东南集体土地48亩出租给汾阳市鹏程洗煤有限公司使用,该地块现状土地类型为建设用地。

2008年4月1日,经余城村村两委研究同意,村里将余城村南96亩集体土地出租给阜新洗煤有限公司(现汾阳市金帅马洗煤有限公司)。2009年,汾阳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对该公司违法占用土地行为进行了处罚,该土地现已划定为建设用地。

2005年3月28日,余城村村两委协商一致,将该村集体土地24亩出租给荣通洗煤有限公司(余城村蜀河洗煤厂)。2007年6月2日,汾阳市国土资源局以非法占用土地为由对其作出了处罚。该土地目前定为建设用地。

真的

按照山西省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汾阳市阳城镇余美城村砖瓦厂采掘坑固体废物污染特征分析及处置建议》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处置要求,汾阳市政府在固体废物处置建设过程中加强监管,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并做好后续复垦工作;加强土地监督检查,坚决打击违法占地行为。

没有任何

四十七

D1200039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209国道至方山大武镇10公里路段为柴油货车禁行区,货车噪声整天扰民;吕梁火车站前广场北侧有煤矿,存在扬尘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11月10日报道)

吕梁市离石区

氛围、噪音

1、国道209(离石段)是离石地区交通要道,车流量大,交通噪声、路面扬尘问题突出。为进一步缓解该段道路噪声、扬尘污染问题,2018年8月15日,离石区对通过该段道路的柴油货车、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实施优化通行措施。同时,出台特殊车辆管理措施。对确需在离石区209国道禁行路段(含往房山大坞镇方向)通行的货运车辆,经主管部门核实车辆数量后,书面报区政府审核,区交警大队备案,取得《通行证》后,于21时至次日7时允许其通行。该措施的出台,大大减少了该段道路的车流量,缓解了沿线居民所遭受的噪声、扬尘污染。

2.吕梁火车站前广场北侧煤矿为山西吕梁离石永宁煤业有限公司,位于离石区城北街道办事处下安村,2011年2月开工建设,2014年投入使用。建有封闭式精煤筒仓2座,原煤场设有防风抑尘网及喷淋设施。配备洒水车3辆、扫路车2辆对厂区内外道路进行洒水,并设有进出车辆洗刷平台。2018年11月12日离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正在建设全封闭式原煤大棚。原煤场设有防风抑尘网及喷淋设施。 原煤露天堆放约1000吨,且未采取有效遮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针对离石市永宁煤业有限公司原煤场大量原煤露天堆放问题,离石区环保局于2018年11月12日向该公司下达《纠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离石环改[2018]110号),责令该公司立即遮盖露天原煤,并于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原煤温室建设。2018年11月23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离石环改[2018]110号),处以罚款10万元。11月23日审查时,露天堆放的原煤已全部采取遮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真的

离石区加强对穿越限行区域车辆的检查管控,对未取得“通行证”的车辆,严格查处、重罚;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没有任何

联系我们

电话:400-123-4657

传真:+86-123-4567

地址:浙江 温州市 温州大道欧江大厦26188号

邮箱:admin@xiehou521.com

电话:400-123-4657 传真:+86-123-4567 地址:浙江 温州市 温州大道欧江大厦26188号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02-2024 中华视窗 版权所有 非商用版本 ICP备案编号:粤IP**********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