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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区梅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添加时间: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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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区梅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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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区梅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青原区梅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24日-2022年3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 -

通讯地址:吉安市青原区行政中心生态环境局大楼3楼303室()

项目名称

青原区梅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青原区梅林污水厂一期工程东南侧

建设单位

吉安城控水务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吉安晨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1、征地红线范围内河道及排涝渠迁改。由于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存在既有平湖河河道及梅林排涝站出水渠,为保证项目正常建设,根据项目规划要求需对征地红线范围内的河道及排涝渠进行迁改。河道改线长度约250m、排涝渠改线长度约266m。

2、青原区梅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总规模6万m3/d,分两期实施,本次建设3万m3/d,设计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2002)中一级A标准,尾水通过排污管道排入赣江。建设总用地面积为。项目建设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调节池、两段A/O反应池、污泥泵房、二沉池、连续砂滤池、接触消毒池及消毒加药间等主体工程,配套综合楼、变配电间、鼓风机房以及相应配套的辅助工程、环保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该项目建设期间,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是征地红线范围内河道及排涝渠迁改以及青原区梅林污水厂二期工程项目土建、设备安装等过程所产生的扬尘和噪声的污染,其次还有少量废水和固体废弃物。

1.废水

本项目施工人员为附近村民,项目地不设食宿场地,施工人员使用附近已有厕所,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工程施工用水包括施工机械洗涤用水、施工现场清洗、建筑清洗、混凝土浇筑、养护、冲洗等,这部分废水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和泥沙。该废水悬浮物浓度较大,但不含有毒有害物质。为保护城市环境,本评价对施工期水污染提出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中的污染物主要为悬浮物和石油类,施工现场建造临时隔油池和沉淀池等临时性水处理构筑物,对施工废水进行相应的隔油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

2)对建材堆放采取防雨水冲刷措施,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尽量减少物料的流失、洒落,减少施工废水中污染物产生量

2.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施工扬尘,来源主要有场地平整及建筑材料的堆放、装卸和运输过程,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一般来说,扬尘的排放量与施工场地的面积大小、施工活动频率以及当地土壤中泥沙颗粒成一定比例,同时还与当地气象条件如风速、湿度和日照等有关,有局部性、流动性和短时性的特点。根据本项目特点,项目施工期将产生少量扬尘,本评价针对施工期提出以下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在施工场地安排人员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实施作业。

2)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减少洒落。建筑材料堆放场地加盖篷布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

3)对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扬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环境。

4)施工现场道路做到坚实路面,经常清扫路面,定时洒水,保持路面湿润。对出工地的车辆车轮进行清洗或清扫,避免把工地泥土带入城市道路。

3.噪声

项目施工过程中,将使用一些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设备中高噪声机械设备有运输车辆、推土机等,为了减轻本建设项目施工期噪声的环境影响,建议建设单位采取如下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缩短施工期,尽量避免多台噪声设备同一地点同时使用。

2)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同时,施工机械应尽可能放置于对厂界外造成影响最小的地点。

3)对施工期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搞好施工管理,减少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运输车辆禁止车辆高速行驶,控制车辆鸣笛。同时选择性能良好、噪声低的运输车辆,并在使用过程中加强维护工作,从源头上减小噪声

4.固废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主要为河道及排涝渠迁改过程中产生的弃土以及青原区梅林污水厂二期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部分粉碎砖,建筑材料包装袋等。对于建筑垃圾有建设单位统一管理,按规定时间、线路清运,倾倒到指定的地点,金属垃圾回收利用。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以及食堂油烟。

(1)污水处理恶臭

污水处理厂环境评价要求_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_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

在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中,由于伴随微生物、原生动物、菌股团等生物的新陈代谢而产生恶臭污染物,主要污染物为H2S、NH3、臭气浓度,其主要发生源位于格栅、沉砂池、调节池、两段A/O反应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和污泥处置单元等。为减缓项目臭气对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对上述处理单元(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沉砂池、调节池、两段A/O反应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污泥脱水房)进行密闭收集处理,收集的恶臭气体经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异常工况下的废气污染物排放主要是污水处理恶臭处理装置(生物滤池除臭)或集气风机出现故障,处理效率降低。这里考虑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处理效率为0%的状态进行估算。对于废气处理系统,一般情况下是开工时先运行废气处理系统,停工时废气处理系统最后停运,因此在开工时一般情况下不存在尾气事故排放。对于上述极端情况,一方面要设立自控系统,如果突然断电,要立即停止生产,尽量减少废气直接排入大气环境;另一方面则要求企业加强环保设备及生产设备的管理,定期检修,防范于未然。

(2)食堂油烟

项目设1个基准灶头,油烟经过油烟净化效率大于60%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3)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2020)关于级差的规定:“卫生防护距离在100m以内,级差为50m”、“含有2种以上污染物,单独计算并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相同(经提级后均为50m),则应提高一级”。

结合本项目各污染物卫生防护计算结果,本项目将针对生产区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结合项目周围敏感点分布情况,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集中区、医院、学校及食品、药品企业等环境敏感目标,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项目建成后该范围内将不再规划居住用地,同时要求卫生防护距离内禁止新建食品等需要特殊保护企业及学校、医院等需要特殊保护的敏感目标。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生活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脱水滤带冲洗废水。

1)生产废水

①脱水滤带冲洗废水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脱水滤带冲洗用水约60m3/d(/a),冲洗用水不考虑损耗(用水量即为排水量),其主要污染物为SS。脱水滤带冲洗废水均来源于自身污水处理系统,可直接排入本项目处理,经处理达标后外排赣江。

2)生活废水

营运期间,项目劳动定员28人,根据《江西省城市生活用水定额》(DB36/T419-2017)可知,员工生活用水定额按100L/人·d计,年工作日300天,则员工生活用水量为6m3/d(/a),污水排放系数取0.8,则员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8m3/d(/a)。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BOD5、SS 和NH3-N、TP等。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与处理后,排入本项目处理,经处理达标后外排赣江。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润滑维修,对各种机械设备运行噪声采取相应的消声、隔声、减振等防护措施。项目设备经吸声、降噪、隔声、减震处理。

4、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废主要为栅渣、沉砂、污泥。

(1)一般固废

①栅渣:在污水预处理阶段,由格栅井分离出一定量的栅渣,主要是较大块状物、枝状物、软性物质和软塑料等粗、细垃圾和悬浮或飘浮状态的杂物。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栅渣产生量约为120t/a。栅渣经集中收集后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②沉砂:项目污水在沉砂池处理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沉砂,主要含无机砂粒。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沉砂产生量约为186t/a。沉砂经集中收集后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③污泥:在污水的生化处理阶段,沉淀池会产生大量的活性污泥,一部分留在生物处理池内,以维持处理池内的污泥浓度,剩余活性污泥进入污泥脱水机房进行浓缩处理,浓缩池的上清液由于含固率较高,返回系统与污水厂进水一起重新进行处理。类比“青原区梅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本项目污泥产生量约为6900t/a(含水率80%)。污泥经集中收集后送吉安污泥无害化中心处置。

(2)生活垃圾

本项目员工28人,按0.5kg/人·天计算,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4kg/d(5.11t/a)。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环境风险影响

(1)环境应急措施

①危险物质泄漏

为防止危险物质泄漏,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a)设立专人进行化学品安全管理。

b)设立专门的警示标志。

c)项目实用次氯酸钠等均从正规厂家或销售商处购买,并做好台账记录。

d)次氯酸钠采用专用容器、专用运输车辆运输,运输车辆司机、卸货人员应持证上岗。

e)次氯酸钠存放场所已设置防雨、防渗及应急措施,保证储存安全。

污水事故引发因素,项目采取的措施包括:

a)完善污水管网建设,保证按规划要求收集污水量,形成正常的污水处理量。

b)污水厂的水泵、污泥泵等设备均采用1+1 的配置,保证运行设备有足够的备用率。

c)加强管理和设备维护工作,保持设备的完好率和处理的高效率。备用设备或替换下来的设备要及时检修,并定期检查,使其在需要时能及时使用,特别是确保在线检查仪正常使用,防止污水未处理直接流入河道。

d)污水处理厂应针对可能发生事故,建立合适的事故处理程序、机制和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则采取相应的措施,将事故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小或较小范围。

e)为避免停电造成的不利影响,污水处理厂在设计中应采用双电路供电,以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连续运行。

f)设置进水、出水水质自动监测装置及报警装置,设置进厂、出水污水截断装置,当事故发生后,立即截断污水来源和杜绝事故排放,及时发现不良水质进入污水处理厂。对进水口出水口的的废水量、pH、CODcr、氨氮等主要污染因子进行在线监测,同时本环评建议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一旦发现废水可生化性较低或总排口废水不达标立即报警,同时截断污水来源和杜绝事故排放。

g)建议建设单位补充建设事故水池,本次评价的事故水池容积核算主要考虑应急时间内排放的水量。应急时间包括电话通知各泵站的时间(包括切泵、停泵、换泵等缓冲时间)。以上所有应急操作一般在1h内可以完成。本项目处理规模3万m3/d,事故应急水池远期应至少可以发生事故 1h 缓存的水量。建议事故水池容积不小于。

(2)应急预案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指导性意见)》,本项目属于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行业类别。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

(3)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企业应加强风险管理,认真落实各种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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