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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请辉南县软环境监督员的公告

添加时间:2024-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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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打造辉南县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社会各界对我县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吉林省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软环境监督员队伍和监测点建设工作的通知》(吉软环境办〔2020〕54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聘请软环境监督员。

一、聘任条件

1.热衷于关心辉南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为人正直、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熟悉了解社会管理、经济运行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软环境建设制度要求,愿意和敢于监督,主动提出意见建议。

3.聘请人员包括企业代表、行业协会商会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社会人士代表、基层群众代表,需在各自行业领域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自愿参加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4.能及时参加软环境办公室组织的各类培训、座谈等活动。

二、工作职责

1.监督员在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统一组织下,对全县营商环境建设相关的各级机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纪律作风、公正司法、依法行政、诚信建设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2.对县直各执法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期间是否使用行政执法检查备案系统进行监督和举报。

软环境办公室_软件办公环境_办公室硬件环境

3.收集、反映企业和群众对软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日常发现的涉软问题及时取证并报告县软环境办。

4.对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营商环境建设相关规定情况进行举报。

5.积极参加营商环境专题调研、座谈、评议、监督、检查等活动。

三、纪律要求

1.正确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不得假公济私,谋取或变相谋取不正当利益。

2.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不得接受与监督员身份相关的吃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娱乐活动。

3.监督员对涉软问题或案件无调查权、检查权和处理权。

4.遵守保密制度,监督员向各级软环境办反映举报的问题,非经允许不得泄露扩散、公开发表、接受采访。

四、申请方式

联系人:张允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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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 温州市 温州大道欧江大厦26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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